华夏永兴文化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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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1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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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章程


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是经国家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从事文化艺术交流的专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MA01Y9BW-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Y9BWX1,所在地:中国北京石景山区;是在北京有关老领导、将军艺术家、文化名家和教授学者的支持倡导下创立,由我国杰出的文学家、书画家、艺术家、政治家、教育家和文化艺术精英组成;华夏永兴文化院是具有北京公安部门编制代码公章和法人资质的正规文化艺术机构,相关权威数据已建立百度百科,成功举办多届引起强烈反响的文化交流活动,先后被中国网、人民政协网、中华网等三十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文化院以“院制”为组织结构形式区别于普通文化机构,体现出我国文化发展的重心,文化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大发展战略,以传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中国精神,展现新时代中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己任,服务文学艺术,服务作家、诗人、书画艺术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方针路线,践行文艺服务人民文艺服务社会的方针,积极发掘培养优秀文艺人才,推动中国文化持续发展;文化院是涵盖我国文学、书画、影视、曲艺、民俗文化等主要文化领域范围最广的综合型机构,以文艺为载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开展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活动,推出更多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文化院设有诗歌专业委员会、散文专业委员会、小说专业委员会、评论专业委员会、书法专业艺术委员会、美术专业艺术委员会、朗诵专业艺术委员会、表演专业艺术委员会、舞蹈专业艺术委员会、艺术名家委员会和海内外分院等,拥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和章程,聘请在京领导、将军艺术家、大学教授及文艺名家担任评委嘉宾,邀请国内外文学艺术家组成专家阵营,对促进文化发展、加强本院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院机构

设有文化院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诗歌专业委员会、散文专业委员会、小说专业委员会、评论专业委员会、书法专业艺术委员会、美术专业艺术委员会、朗诵专业艺术委员会、表演专业艺术委员会、舞蹈专业艺术委员会、名家艺术委员会和全国各省及海外分院、文学院等专业委员会。

管理部门:文化院委员会,秘书处、组织部,公关部、策划部、编辑部、出版部、会员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一条 最高管理部门:文化院委员会(院委会)

院委会: 对文化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发展资源的引入,国家政策的解读、指导,行使专家顾问职能;

秘书处(兼财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执行院长部和院委会各项决议,对本院下属各部门行使职权:传达院长部工作指示精神、年度常委会的召开、文化院活动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财务统筹预算、协会阶段性工作的汇总与定位等;

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教育管理、会员发展、会费管理、本院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包括干部的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纪律作风、思想品德建设等;

公关部:负责本院对内、对外的公共关系工作,制定年度公关活动计划和支出预算方案,在批准后组织执行。协助行政部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参与重大事件紧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经院长正式任命,作为文化院发言人。负责做好文化院形象的新闻宣传,以及相关公关资料、图片、录音、录像、题词等收集、整理、记载存档工作。

负责审阅所有对外发布的稿件,配合其他部门参与公关的有关活动。负责或协助开发导入CIS、创建名牌、建立企业文化等活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公关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下属人员的成绩考核和奖励惩罚等工作。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理事。

理事会职权:听取、汇总成员建议,修改完善本院章程条款,发展本院会员,发展资源引入,本院年度作品集稿源的组织,以及本院相关活动参加人员的组织,活动选址,承办单位引入等参与本院的整体构建,对院委会发展决策的协商、附议:院委会关于本院发展的决策,在未得到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结果时需发回重审。

策划部:负责本院活动方案的拟定实施,会议举办地人事及资源的组织协调,会员发展及资源引入等

出版部:负责本院出版物的稿件组织、编辑策划和出版宣传等。

会员代表委员会:会员的基层管理、理事会的选举权、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召开、协会与会员的衔接与维系及协会精神的传达。

创作基地:本院对活动的承办单位予以授牌认证创作基地;本院长期面向全国及海外设立分院,具有正规资质及一定学术地位的文化、科技、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可向本院申请设立分院。


第二条 会议

(一)院委会成员会议不定期举办,及时适时讨论研究本院重大发展策略。由院长发起讨论和拟定发展决策。

(二)理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理事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办,由秘书处发起。会议大致内容:讨论总结本院全年工作,审议修改协会章程条款,拟定本院下一步战略发展布局,讨论关于本院网站的发展和刊物的出版、活动承办方的寻求,线下活动的创新,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理事、副理事长并报请总理事会批准。理事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方案的最终通过,必须获得理事会议到场成员的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特定区域的代表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在京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发起各省分会响应。


北京华夏永兴文化院

文章分类: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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